GOVERNANCE 公司治理
• 內部稽核
1.內部稽核之目的
1-1.強化內部控制環境
1-2.提昇效率降低風險
1-3.事前稽核防患未然
1-4.確保經營符合法令
1-5.協助公司目標達成
1-6.提供公司及關係企業多元化之服務
2.內部稽核組織
2-1. 本公司稽核室為一獨立單位,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
3.內部稽核之運作
3-1.本公司依據證期局頒布之「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訂定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實施細則」及「內部控制自行評估作
業程序及方法」並執行之。
3-2.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該稽核計畫係依據風險評估而擬訂。
3-3.內部稽核作業完成後,編製稽核報告呈董事長核閱,如有發生缺失或異常事項時,即提出建議並協調單位改善,並定期追蹤改善情形。
3-4.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除定期呈董事長核閱外,另送獨立董事(即審計委員)查閱,稽核主管依規定列席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中報告。
3-5.稽核室每年進行公司各單位及子公司自行評估報告之覆核,併同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提供董事會及總經理作為評估整體內部控制
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