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VERNANCE 公司治理

一、個人資料保護政策
本公司重視「客戶隱私權保護」,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 訂定「個人資料安全管理辦法」,及嚴謹的個資隱私安全管理與防護措施,並建構資料治理制度,制定資料標準與分級,落實資料存取權限管控及資料擁有者之覆核機制,確保資料的存取與共享受到妥善治理與保護,以及資料的可用性、完整性及保密性。 適用範圍涵蓋所有分公司、營運據點、子公司 、 客戶及 供應商。 針對營運過程中所涉及之個資隱私之蒐集、處理、利用及保護,除遵循政府相關法令規章,在法令規定之範圍內使用,不會提供、出租或以其他變相之方式,將個資揭露予第三人,且會依循公司所定之《隱私權保護政策》落實執行,致力維護客戶的資料安全及隱私權利。

二、個人資料保護政策適用範圍
  1. 除依法令規範或公司一般營運所獲之個資(如:適用範圍涵蓋所有分公司、營運據點、子公司 、客戶及供應商。)(如:受僱者人事管理、交易客戶資料…等),若有計劃任何涉及須新增蒐集個資之相關活動(如:網站會員、辦理抽獎活動、消費者回函..等),承辦人須先填寫「新增個資蒐集申請表」(附表一),明確說明蒐集目的、個資內容(項目)、使用期間及方式…等內容,經部門主管審核後,會簽個資管理小組主管、資訊安全主管,並經總經理核准後,始可執行該活動案;委託他人進行作業亦應依前述規定辦理。
  2. 各單位向當事人蒐集個人資料時,應明確告知當事人下列事項:
    A .公司或單位名稱

    B. 蒐集的目的

    C.個人資料的類別

    D.個人資料利用的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E.當事人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包含請求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
    F.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以及如不提供對其權益之影響。
  3. 除因「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六條規定範圍內之必要需求外,申請新增蒐集之個資不得包含有關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等特種個人資料。
  4. 所蒐集非由當事人提供之個人資料,應於處理或利用前向當事人告知個人資料來源及前項應告知事項,若需進行個人資料傳輸,應採取必要保護措施,避免洩露,而進行國際傳輸前,應檢視是否受中央主管機關限制,並告知當事人擬傳輸之國家或區域。
  5. 蒐集之個人資料使用應確實符合告知事項所訂範圍,不可挪為他用,若經檢視發現有非屬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之個人資料,或特定目的消失、期限屆滿而無保存必要者,應予刪除、銷毀、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適當之處置。
三、2025年實施情形相關量化數據 
  1. 員工個資保護培訓課程
    課程總完訓人數達3人,課程總時數達14小時

    受訓員工佔全體比例75 %
    完訓後測驗及格率為100%
             
  2. 全體員工個資保護培訓課程
    課程總完訓人數達101人,課程總時數達1.5小時

    受訓員工佔全體比例87.8%
     
    完訓後測驗及格率為100%
     
  3. 供應商與客戶管理
    100%供應商制訂隱私權政策

    100%供應商建立文件化規範保護員工個資
                
  4. 內部管理與技術防護
    每年執行1次客戶個資盤點審查,並進行風險分析。針對高風險項目,提出適當對應措施。
     
    每年進行1次資料存取權限盤點作業
     
  5. 事件回應與風險管理
    100%個資申訴案件於3天內回覆處理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發生0起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事件,行為不當的員工皆依情節輕重受到包含職務調整、解雇在內不同程度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