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VERNANCE 公司治理

1.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

本公司為強化本公司治理,健全風險管理機能,以達組織永續經營之目的,於111年修訂並於董事會通過「風險管理政策」,並設置風險管理小組,定期評估內外部風險環境,擬定風險管理重點,設定執行方案及因應措施,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報告,並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風險環境及所採行的風險控制措施與風險管理之運作情形。
1-1)風險辨別:辨識各項業務經營活動或作業程序所涉及之風險。
1-2)風險評估:針對已辨識之風險因子,分析其屬性及影響程度,並訂定適當之量化或質化衡量指標,評估風險等級、風險胃納及承受度。
1-3)風險因應:依風險分析評量結果並考量公司資源配置之成本效益,訂定各項風險之優先處理順序、管控標準、處理措施、限制及例外管理等對策,執行風險防阻作業,及時掌握異常狀況並適當反應處理。
1-4)風險監督管理:設置風險監控機制及績效評量指標,以確保風險管理作業之執行效率及效益,並適時適當調整及持續改善。
1-5)風險資訊溝通與報導:與利害關係人溝通與協商公司風險管理政策,並依核決權限將相關風險資訊管理報表提報權責主管,召開風險管理之相關會議,以達呈報、檢討、監督管理之效。於必要時,視風險屬性及影響程度,將重大風險事項提報董事會。另依規定公開揭露本公司風險管理相關資訊。

2.風險管理範疇
本公司審視本身業務及經營特性,將以下風險類型納入管理:
一、市場風險
二、營運風險 
三、財務風險
四、食安風險
五、法律合規風險
六、人力資源風險
七、資安風險
八、其他風險

3.風險管理組織架構


4.風險管理運作情形
4-1-1) 2024年向審委會報告之日期:2024年7月30日
4-1-2) 2024年向董事會報告之日期:2024年7月30日

4-1-3)依循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之管理框架與公司營運風險及公司治理做整合,於衡量氣候變遷所帶來的風險與機會
          如下:



4-2-1) 2025年向審委會報告之日期:2025年7月28日
4-2-2) 2025年向董事會報告之日期:2025年7月28日

4-2-3)依循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之管理框架與公司營運風險及公司治理做整合,於衡量氣候變遷所帶來的風險與機會
          如下: